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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档案开放审核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馆即日起向社会开放新一批馆藏档案。这批档案时间跨度从1950年至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如身份证、工作证、介绍信等),可直接到档案馆查阅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