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局受理调查的福建中创众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涉嫌虚假登记事宜,已经本局调查终结并作出处理决定。因当事人及部分利害关系人无法取得联系,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处理决定书,依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六十二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期限为三十日,请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行政处理决定文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联系人:吴淑凯、张蕾 联系电话:0591-63185563
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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