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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环卫作业服务项目 各项环卫服务作业标准

来源:仓山区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6-07-03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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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1、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责任范围

(1)项目区范围内一、二、三、四级公共道路、绿化带、地下通道、人行天桥的清扫保洁;道路红线与周边建筑有明确分割的(如人行道外侧路缘石、绿化隔离带、围栏围墙),保洁范围为道路红线内面积。道路红线与周边建筑物无明确分割的,保洁范围至建筑物滴水线。

(2)公共立面清理内容为道路红线范围内的电线杆、路灯杆、交通护栏、广告栏、宣传牌、公共建(构)筑物等公共设施外立面的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违规悬挂的广告牌等;

(3)市政设施高架桥上的隔声屏障和车行道下穿通道的冲洗保洁;

(4)项目区范围内果皮箱、道路垃圾收集桶等环境卫生设施的清洗保洁。

(5)项目区城中村保洁区域除村内道路及两旁绿化带外,还包括村内开放式公共场所(广场、公园等)、居民住宅房前屋后(围墙外),不包括集贸市场、封闭式公共场所及其他已有专人负责保洁的区域。

2、道路清扫保洁服务作业标准

(1)一、二、三级道路车行道实行每日“两机扫、两冲洗”作业;四级道路车行道实行每日“一机扫、一冲洗”作业;机械清扫时段为2:30-6:30、10:00-16:00;机械冲洗时段为11:30-15:00,23:00-次日凌晨5:00;

(2)重点道路每日两清扫,每月冲洗不少于12次;一、二级道路旁非机动车道每日两清扫,每月冲洗不少于4次;三级道路旁非机动车道每日一清扫,每月冲洗不少于4次;四级道路旁非机动车道每日一清扫,每月冲洗不少于2次;

(3)重点道路人工巡回保洁时长为19个小时(4:00-23:00);一级道路人工巡回保洁时长为19个小时(4:00-23:00);二级道路人工巡回保洁时长为17个小时(4:00-21:00);三级道路人工巡回保洁时长为15个小时(5:00-20:00);四级道路人工巡回保洁时长12个小时(7:00-19:00)。各等级道路保洁时段内,允许安排保洁员分批次离岗用餐,早、中、晚餐共计3小时。

(4)道路沿线绿地(绿化带)上生活垃圾及时清理,草坪上的落叶、落花(果)每周不少于2次;灌木丛内的落叶、落花(果)每月清理不少于2次。

(5)下穿通道立面、声降屏分别在国庆前和春节前各清洗 1 次。

二、生活垃圾收运服务

1、生活垃圾收运及转运站运维服务责任范围

仓山区生活垃圾收运服务范围为全区居民小区、城中村、公共机构、沿街商铺等产生的其它垃圾及厨余垃圾,不含建筑垃圾、工业垃圾、有害垃圾收运。收集的生活垃圾最终运输至红庙岭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进行处理。

2、生活垃圾收运及转运站运维服务作业标准

(1)采取“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指定垃圾接驳点的生活垃圾收运工作:

①无物业小区、城中村,垃圾起运点为小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屋(亭),由生活垃圾收运企业归集收运;

②有物业管理小区及公共机构(场所),垃圾起运点为生活垃圾接驳点,归集至接驳点工作由物业单位负责,收运企业垃圾起运点为接驳点。

(2)实行分类垃圾定点定时收运(收运时间白天9:00-17:00,夜间21:00-凌晨)。各小区(机构)垃圾严格做到日产日清;

(3)垃圾装卸作业时,须在装载区域地面铺设垫布;收集完成后,立即对接驳点遗留的垃圾和污水进行清理,并对路面进行冲洗,做到车离地净;

(4)车辆应密闭运输,不得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运输途中严禁出现滴、洒、漏;严禁分类收运车辆违法违规乱倒、偷倒垃圾。

三、城乡公厕及城市管理驿站管养服务

1、城乡公厕及城市管理驿站管养作业标准

(1)旅游公厕保洁时段7:00-22:00,一般公厕保洁时段7:30-21:30;其他时段开放部分厕间;

(2)旅游公厕保洁人员早、中、晚各预留1小时休整时间。一般公厕保洁人员早、中、晚各预留2小时休整时间。按“一厕一策”明确保洁时段与非保洁时段,并对公众进行公示,保洁时段管理员需定人定岗管理,非保洁时段可离岗用餐;

(3)厕所各类标识、标牌设置规范、醒目,无破损、残缺、歪斜现象;注明管理人员、开放时间等信息;公厕导厕牌、标识牌应规范、简明、统一,方便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