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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催告书》送达公告

来源:仓山区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6-07-08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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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电广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4MAC0PWW57Y;法定代表人:曾添):

你(公司)在仓山区泰禾红峪原售楼部前未经审批擅自改变园林绿化规划用地性质(面积1195.5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依职权作出《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催告书》(仓城综催字〔2025〕4558号),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本机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催告书》(仓城综催字〔2025〕4558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催告书》(仓城综催字〔2025〕4558号)

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