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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商务局关于以旧换新活动事中事后管理项目简易公开询价的公告

来源:仓山区商务局 发布时间: 2026-07-13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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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6年福州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方案》、《福州市商务局关于加强消费品以旧换新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由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活动企业补贴申请分批审核,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实施补贴活动事中事后管理,对辖区内企业每月提交补贴申请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其中入企入户现场核查比例不少于抽查订单企业数的10%,重点核查商家活动底账;核查各级部门反馈的2024年至2026年以旧换新补贴风险订单;可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实施,每期抽查核查需要出具书面报告。为做好我区相关工作,拟计划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我区以旧换新活动事中事后管理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审计单位和机构积极参与合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以旧换新活动事中事后管理项目。

(二)服务内容:对辖区内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智能家居产品购新补贴企业2026年每月提交补贴申请,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其中入企入户现场核查比例不少于抽查订单企业数的10%,重点核查商家活动底账;核查各级部门反馈的2024年至2026年以旧换新补贴风险订单,每期抽查核查需要出具书面报告。根据2025年及今年开展的活动情况测算:2025年参与企业数(约159家)、核销情况(约16.2万单),预估2026年总订单量在15-18万单之间,对应全年抽查订单量预计45000-54000单(最终以实际有效订单数核定);其中入企入户现场核查涉及企业数每月预计1-16家(最终以参与企业数核定)。

(三)服务周期和范围:2026年5月至2027年4月(服务时间可能根据中央、省级通知要求或审核进展变更),最终时间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确定。服务周期结束后,在中央、省、市审核、审计、巡视、巡察等相关工作时,需配合做好工作说明和材料提供。

二、项目内容要求

1.对辖区内企业2026年每月提交补贴申请的抽查:审计人员承接项目后,应抓紧熟悉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政策,配备专人对辖区内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企业每月提交补贴申请,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其中入企入户现场核查比例不少于抽查订单企业数的10%,重点核查商家活动底账,每期于次月7日前出具书面报告并提供入企入户现场核查抽查过程台账(包括但不限于照片、记录等)。

在省级以旧换新补贴申报平台上,对经福州市商务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通过的辖区内企业提交申请补贴材料进行抽查,通过抽查销售统一发票相关信息、交易辅证材料(例如线下销售企业提交的POS签购单,线上销售企业上传的订单数据资料)、物流配送信息(例如物流凭证或门店自配送凭证或消费者自提凭证),验证活动商家申请补贴订单交易真实性和补贴符合性。

2.对2024年至2026年以旧换新补贴风险订单的核查:根据各级部门反馈要求,核查2024至2026年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异常订单,出具核查结论,具体时间要求以市县商务部门通知为准。针对各级部门反馈异常订单问题,审计人员需实地核查活动商家出库、发货及消费者收货情况,通过电话核实、实地调查等方式,确认消费者交易行为真实性,确保补贴资金真正惠及消费者。

3.本项目现场核查(实地调查)要求:本项目包含现场核查(实地调查),报价包含人员劳务、差旅、耗材等完成本项目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报价单位资格条件

1.报价单位须是拥有资质的法人机构,经营范围包括会计、审计等相关业务(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截止前 6 个月内任意一月纳税证明)。

2.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息查询结果)。

4.根据市商务局指导意见,为体现审核工作的公正性,原则上福州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审核审计项目中标单位不可参与本次询价活动。

四、询价程序及工作要求

1.对所有按规定时间递交的报价,报价单位不少于三家方属有效项目。经评估符合报价方条件的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意向成交中标方,该中标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报价相同的,通过现场抽签确定意向成交中标方。

2.如报价单位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方报价的,报价单位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该报价单位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3.被委托的中标报价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抽查核查,并对抽查核查结果负责。

4.被委托的中标报价单位应与委托方(政府采购方)签订保密协议,承担保密责任。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不得私自下载留存、擅自传播等,并待完成委托后全部移交或彻底销毁。

五、报价材料要求

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2.信用记录证明材料(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息结果、中国政府采购网信息查询结果)。

3.单位同意参加询价的承诺书(含材料真实性及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并由公司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4.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均可)。

5.会计师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执业年限以证书发证时间为准)、劳动合同(或聘书)及相关人员近6个月社保(如已退休提供退休证明)。

6.项目报价单。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每单0.86元(受理申请抽查核查一件为一单);每单报价(应精确到分)要低于最高限价,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无效,政府采购预算控制价总价为46440元(按预测的54000单最高限价0.86元/单)。注:本项目结束后,以最终抽查核查单数进行据实结算。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需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密封完整,封面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上材料若查出造假或缺漏,则予以判定无效报价。

六、报价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报价材料递交时间:2026年7月14日至7月23日18时。

2.福州市仓山区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综合办公大楼14层1420商务局办公室。

3.报价材料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接收。

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0591-83139711

福州市仓山区商务局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