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众投诉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 | ||||||||||
| (第 8 批) |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 1 | SD3FZ20260723D001 | 仓山区建新镇工业园仓山园2号楼福州奥特帕斯工业有限公司,长期排放重金属粉尘、低频噪音、刺激性气味等,居民家中窗台发现黑色沉积物。诉求人要求企业停产整顿。 | 仓山区 | 重金属、噪声、大气 | 7月24日,仓山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核查。1.奥特帕斯公司各车间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噪声、臭气、颗粒物等污染物监测数值均达标;但车间开门作业时,特殊天气下厂外偶尔能闻到异味。2.该公司已落实环评及排污许可相关要求,污染物均达标排放,不属于依法停产整治的情形。 | 部分属实 | 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管理,落实达标排放。 | 1.仓山生态环境局邀请专家现场指导该公司提标改造,并持续督促该公司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落实车间密闭管控。2.仓山生态环境局邀请业主代表共同参与排查,推动企业实施提标改造。各相关单位定期向业主通报整改进展,做好信访化解。 | 无 | 无 |
| 2 | SD3FZ20260723D014 | 仓山区盖山镇国贸凤凰原附近规划新建大型垃圾处理站,面积125亩,距离最近小区仅几百米,规划不合理,项目未征求周边居民意见。诉求人担心垃圾处理站后期污染,危害百姓身体健康,反对居民区附近新建垃圾处理站。 | 仓山区 | 其他 | 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6年7月24日组织工作人员赴现场核查,经核实,原仓山区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已取消,现场未施工建设,且该地块不再规划建设大型垃圾处理站,不存在垃圾处理站后期污染问题。 | 不属实 | 及时查清群众反映的问题,向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得到周边居民的理解与支持。 | 2026年7月24日,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拟建大型垃圾处理站业主单位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区城综局、盖山镇政府当面与周边居民小区国贸凤凰原、融创福州府部分业主沟通了解情况,针对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选址投诉问题进行答疑,告知群众建筑垃圾资源化厂的规划已终止。本次交流得到群众代表的理解,群众代表随即在小区业主群进行政策传达。 | 无 | 无 |
| 3 | SD3FZ20260723D017 | 仓山区仓前街道江心公园江心岛多家露天音乐餐吧,每天晚上营业到深夜,露天唱歌声、音乐声、嘈杂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 | 仓山区 | 噪声 | 7月24日16时至22时,仓山区上渡派出所、上渡街道开展现场核查。 江心公园内共3家餐饮店,店名分别为海岛日记、缘分星空和茉莉闲叙。海岛日记营业时间为15时至次日2时,设有驻场表演并通过审批,当日表演时间从20时30分持续至21时30分,表演期间声音较大,停止演出后仅播放轻音乐。缘分星空营业时间为10时至22时,仅播放背景音乐。茉莉闲叙营业时间为9时至21时,仅播放背景音乐且音量较小,未发现明显噪声扰民。 | 部分属实 | 立整立改、长效监管。 | 1.仓山区上渡派出所责令海岛日记调整音响摆放角度,减少声波向江对岸居民楼传播;下调表演时段的音量,21时30分后必须停止演唱活动。2.仓山区上渡派出所、上渡街道。向3户餐饮店负责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夜间经营必须严格控制音响音量,严禁超时超标播放音乐。同时,加强每天20时至次日凌晨时段的监管,常态化抽查商户经营期间的音响音量。 | 无 | 无 |
| 4 | SD3FZ20260723X005 | 1.仓山区盖山镇原红星农场高盖山义序机场侧半山亭台处地块为国有、集体重点生态公益林地,当事人依托林地内铁皮屋长期开展经营性鸡鸭养殖,养殖粪污直排造成林地土壤污染、植被缺失、异味扰民。2.当事人长期蓄意实施毁林占地违法行为,开垦种植经济果树,改变公益林地用途。3.当事人阻断原有历史山道,开挖改变新山道,严重破坏山体原生生态地貌。 | 仓山区 | 生态、土壤、其他 | 2026年7月25日、26日,仓山区盖山镇政府、区资规局、区农业农村局开展现场调查。1.经现场查验及比对森林资源档案,红星农场地块属于省级生态公益林地,现场建有养殖棚、铁皮房,总面积约160平方米,造成地表植被部分毁坏;少量养殖粪污已清理,未造成林地土壤污染,该农场远离交通干线、居民区和人员集中区,对周边影响较小。2.经比对历史遥感影像,该农场历史上无大乔木分布,地表原生植被主要为杂灌木、高茅草。现场没有发现林木伐根,也没有发现其他毁林行为。当前该区域果树种植有2处,占地共约4亩,农场种植树种主要为柑橘、龙眼,均为乔木经济树种,整体提升了森林生态功能,不存在改变公益林地用途问题。3.红星农场曾对原有旧山道进行部分硬化,平均宽约0.8米,长约140米,造成地表植被部分毁坏。经比对遥感影像,没有发现新开挖山道问题,山形地貌没有明显改变。 | 部分属实 | 清理散养鸡鸭,拆除养殖铁皮房,拆除硬化山道。强化对生态公益林的日常巡护监管,定期开展“回头看”复核,防止问题反弹。 | 1.盖山镇政府督促红星农场及其主管单位区城投集团对林下建设养殖棚、铁皮房予以拆除,并拆除硬化山道,毁坏林地问题已整改到位。2.养殖户已于7月25日自行清理散养鸡鸭,现场已无留存鸡鸭,违规养殖行为已整改到位。3.仓山区资规局会同盖山镇政府,加强生态公益林的日常巡护监管,定期开展“回头看”,防范问题反弹,及时查处新增毁林问题,督促区城投集团、红星农场加强对经营区生产资料管理,防止林地用途改变。 | 无 | 无 |
| 5 | SD3FZ20260723X006 | 仓山区建新镇浦上大桥下绿地被破坏,违建一家800平方修理车场,喷漆臭味污染,夜间经常有修理汽车敲击噪声扰民。 | 仓山区 | 大气,噪声,其他 | 2026年7月24日,建新镇联合区园林中心、区城综局、区市场监管局、仓山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核查。1.经核实,该地块为非建成绿地,不属于园林部门管养,不存在破坏绿地情况。2.该地块约800平方米,存有四处铁皮房,建筑面积约350平方米,系2009—2012年期间建设的历史遗留违建。其中两座单层铁皮房由福州市仓山区兴隆达汽车服务中心占用开展汽修经营,该汽修店无营业执照。其余两座铁皮房空置。现场检查未发现喷漆设施及作业痕迹,但维修作业存在设备、敲击噪声。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督管理,落实达标排放。 | 1.建新镇联合区城综局、仓山生态环境局已要求福州市仓山区兴隆达汽车服务中心立即停业搬离。当天该汽修店已停止营业。2.建新镇、区城综局对该地块四座违法建筑依法予以拆除。3.建新镇、区城综局强化该地块的巡查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 无 | 无 |
| 6 | SD3FZ20260723X009 | 1.仓山区盖山镇南三环路158号福建星之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开工建设和生产。2.该公司每日5-6百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出频繁,噪音持续一整天,加工过程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健康。3.该公司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水、废渣、各类废弃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帝封江水体,破坏河岸生态环境。 | 仓山区 | 水、噪声、扬尘、固废、其他 | 2026年7月20日至24日,仓山区盖山镇政府、仓山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到福建星之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调查核实。1.信访人反映的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存在非法占用土地。该公司仅有分拣和破碎生产工艺,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2.该公司主要的噪声源是车辆运输噪声,仓山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7月21日现场监测噪声情况,报告显示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虽经监测噪声达标,但车辆进出产生的声音易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该公司虽配套密闭车间与喷淋设施,但扬尘管控存在短板,道路清扫不及时、喷淋运维精细化不足易引发粉尘逸散。3.该公司各类废水均收集处理后回用,未发现污水排入帝封江损害河岸生态情况,原材料分拣废渣转运至垃圾焚烧厂处置,未发现随意排放。 | 部分属实 | 加强监督管理,落实达标排放。 | 1.盖山镇政府和仓山生态环境局督促福建星之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加强现场管理,开展日常检查,督促完善噪声防控举措,合理管控作业时段,减少噪声扰民影响;同时规范运行喷淋设施严格落实车辆净车出场和厂区道路清扫,做好抑尘降尘工作。2.盖山镇政府和仓山农业农村局督促河道专管员加强该点位河道的日常巡查,提升巡查频次与范围,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处理。 | 无 | 无 |
| 7 | SD3FZ20260723X012 | 仓山区城门镇胪雷村村委会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破坏侵占永南佳园14、15和16栋架空层旁约3000平方绿地和公共停车位,围挡搭盖店铺和摊位,每天凌晨4、5点店铺和摊位开始营业,噪声影响小区居民休息;店铺和摊位无配套排污设施,污水直排城门溪,导致城门溪永南佳园段水体黑臭。 | 仓山区 | 水、噪声、其他 | 2026年7月24日,仓山区城门镇政府联合区城乡建设局、区园林中心开展现场核查。1.群众反映的地块非规划绿地,故不存在侵占绿地情况。但有商贩在永南佳园14、15和16栋架空层旁部分空地及公共停车位依托围挡搭盖店铺,设置多处经营摊位,占用小区公共空间。2.摊位在凌晨4至5时存在搬运货物、推车运行等行为,持续产生噪声,干扰居民休息。3.摊位无生活污水排放需求故未配套排污设施,部分海鲜摊位用水会溢漏至水泥硬化地面,水量少。根据城门溪水质监测数据报告,该河段不属于黑臭水体。 | 部分属实 | 持续开展宣传劝导工作,加强保洁,长效管理。 | 1.仓山区城门镇已成立专班,将该临时集散市场改造为临时过渡疏导点,对围挡、商铺进行规整,划定规范经营、临时停放区域,严禁摊贩越线出摊、向外扩张占道,引导摊位按序整齐摆放,统一划线定位,加强卫生保洁。2.仓山区城门镇加强巡查,统一组织签订文明经营公约,并安排工作人员劝导商户规范操作,严控噪声,禁止高音喇叭循环叫卖,最大限度降低凌晨时段噪声污染。若劝导后商户仍噪声扰民,仓山区城门镇将进行约谈警示,持续维护周边居民安静居住环境。3.每日收市结束后,仓山区城门镇对该段水泥硬化地面开展全域清洁作业,确保路面整洁。 | 无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