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鹏派商贸有限公司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经利害关系人黄阿婷申请,我局受理调查福州分享事成贸易有限公司涉嫌虚假登记事宜,现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提交冒用黄阿婷丢失身份证的复印件,于2015年6月24日在本局取得公司设立登记,将黄阿婷登记为公司法定代表及股东。我局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上述虚假事项。因当事人和相关人员无法联系,依据《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第十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理,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申请听证,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撤销本局于2015年6月24日核准的福州鹏派商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联系人:张桐、吴高武,联系电话:0591- 63185283。
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