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南烟听通〔2026〕第2号
福州市仓山区兴鑫佳便利店(陈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应你(单位)的要求,现决定于2026年09月16日09时在福州市仓山区南台路38-3号福州市城南烟草专卖局2楼会议室就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一案举行公开听证。
本次听证由郑子龙担任听证主持人,胡霭铃为记录人。请你(单位)或者委托代理人持本通知准时出席。如你(单位)认为主持人和记录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申请主持人回避,应当在听证举行前向本局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
参加听证前,请你(单位)注意下列事项:
1.当事人可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当在听证举行前提交由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
2.参加听证时应当携带当事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据材料。
3.当事人有证人出席作证的,应当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并事先告知本局联系人。
联系人:张凌 联系电话:0591-83458912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台路38-3号
福州市城南烟草专卖局
2026年09月07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