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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责任主体 |
普法 |
普法 |
普法内容 |
载体阵地 |
普法方式 |
普法时间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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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
系统内普法 |
中心组、干部职工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党内相关法规条例 |
文件读本材料、宣传栏、宣传单、宣传册(折页)、学习强国APP、PPT、微信等 |
集中学习、法律讲座、专题培训、个人自主学习、发放宣传材料等 |
全年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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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面普法 |
民族宗教界群众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党内相关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宗教事务条例》《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
民族乡村、宗教活动场所等 |
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
3月、6月、9月、12月等 |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