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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26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福建福州茉莉花茶产业集群)-福州茉莉花茶产业宣传和品牌提升项目经费的公示

来源:仓山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6-09-15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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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23号)、《仓山区农业农村局 仓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仓山区福州茉莉花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仓农〔2026〕153号)等文件精神,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现拨付仓山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补助资金20万元,用于支付福建社会科学院《课题研究服务协议》第一期费用,从“2026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福建福州茉莉花茶产业集群)”列支。

  公示期为2026年9月15日--9月21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间致电仓山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591-83135027,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反映情况。

  仓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