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23号)、《仓山区农业农村局 仓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仓山区福州茉莉花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仓农〔2026〕153号)等文件精神,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现拨付仓山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资金18万元,用于支付翔业(福建)传媒有限公司——仓山区福州茉莉花茶区域公用品牌长乐机场市场宣传推广项目第一次费用,从“2026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福建福州茉莉花茶产业集群)”列支。
公示期为2026年9月15日--9月21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间致电仓山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591-83135027,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反映情况。
仓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5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