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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20260319

来源:仓山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6-03-19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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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福州市仓山区一把火花盆店 个体工商户 仓农(农药)罚〔2026〕1号

未取得农药经

营许可证经营农药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限制从业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没收违法所

得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合计罚没人民币伍仟贰佰元整

(¥5200)、限制从业,雷钦 10年内不得从事农药生产、经

营活动。

2026/3/19 福州市仓山区农业农村局 11350104MB19402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