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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仓山区建制村撤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意见的通知

来源:仓山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6-04-21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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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仓山区建制村撤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维护集体与成员合法权益,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仓山区建制村撤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5月20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将《关于仓山区建制村撤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送达即可(以收到时间为准),邮箱地址:csnlsj@126.com

  附件:《关于仓山区建制村撤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