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仓山区建制村撤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维护集体与成员合法权益,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仓山区建制村撤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5月20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将《关于仓山区建制村撤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送达即可(以收到时间为准),邮箱地址:csnlsj@126.com
附件:《关于仓山区建制村撤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