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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仓山区建制村撤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维护集体与成员合法权益,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仓山区建制村撤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我局自2026年4月21日开始发布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截至2026年5月20日,未收到社会公众的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