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教育局 仓山区财政局 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仓山区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仓教规〔2025〕1号)文件于2026年8月31日到期,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出台新一轮《仓山区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实施细则》文件,有效期从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8年8月31日止。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6年10月8日18:00前。
意见反馈方式:通过电子邮箱将《仓山区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实施细则》意见反馈表送达即可(以收到时间为准)。
邮箱地址:csxqjyk@126.com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320037
附件:
1.《仓山区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实施细则》
2.《仓山区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实施细则》意见反馈表
福州市仓山区教育局
2026年9月8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