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仓征预公告〔2025〕30号,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拟开展京台高速公路通道支线闽侯至平潭高速公路闽侯南通至福清阳下段(含南通支线)工程(仓山段)项目征收土地工作。盖山开发建设工作小组已部署启动上述项目选址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征收工作,征收实施单位为仓山区建设房屋征收有限公司。由于该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自行协商方式或超过50%户数的多数意见确定评估机构,我局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州市四城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的实施意见》的规定,于2025年9月11日下午3:30在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吴山村吴山214-1号(吴山小学对面)公开抽号选定了上述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价格评估机构。现将选定的评估机构名称告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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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估机构对应号码 |
评估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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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8 |
福建馥华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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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 |
福建居安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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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4 |
福建衡益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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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7 |
福建华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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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 |
福建金诺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备注:选中的第一家评估机构作为牵头评估机构和今后上述项目集体土地房屋协商征收的分户评估机构,选中的第二家评估机构作为今后上述项目集体土地房屋协商征收的分户评估备选机构。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5年9月11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