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仓山区政府拟开展仓山区南湖片区北片区项目选址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协商征收工作(涉及仓山区南湖片区北片区项目地块一、仓山区南湖片区北片区项目地块二、仓山区南湖片区北片区项目地块三、福州市南湖北片区配套道路工程、福州市火车南站东侧配套道路工程(三期)、南湖北片区路侧绿化工程、铁头山公园工程、格致中学南湖校区项目),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仓山区三江口房屋征收有限公司。由于该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自行协商方式或超过50%户数的多数意见确定评估机构,我局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州市四城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的实施意见》的规定,于2025年10月28日上午10:00在南湖片区项目部二楼会议室(永南路南侧、湖滨府小区西侧沿街商铺)公开抽号选定了该项目的征收补偿价格评估机构。现将选定的分户评估机构名称告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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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估机构对应号码 |
评估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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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7 |
福建同人大有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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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2 |
福建开诚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备注:选中的第一家评估机构作为今后上述项目房屋协商征收的分户评估机构,选中的第二家评估机构作为今后上述项目房屋协商征收的分户评估备选机构。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5年10月28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