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凤山小区一期项目B项目(飞凤山周边A地块)建设需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已决定征收该项目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由于该用地范围内的被征收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自行协商方式或50%以上户数的多数意见确定评估机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于2026年5月19日下午3 :30在仓山区建新镇透浦村88号(宏途渣土运输公司)公开抽号选定了上述项目的分户补偿价格评估机构。现将选定的评估机构名称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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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估机构对应号码 |
评估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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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 |
福建中诚信德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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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9 |
福建龙健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与运营有限公司 |
备注:上述第一家选中的评估机构作为今后该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分户评估机构,第二家选中的评估机构作为分户评估备选机构。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6年5月19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