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征收土地预公告》仓征预公告〔2026〕9号,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拟开展奋安公司地块周边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工作。盖山开发建设工作小组已部署启动上述项目选址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征收工作,征收实施单位为仓山区统建房屋征收有限公司。由于该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自行协商方式或超过50%户数的多数意见确定评估机构,我局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州市四城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的实施意见》的规定,于2026年6月24日上午9:30在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高湖村高湖村村委会公开抽号选定了上述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价格评估机构。现将选定的评估机构名称告知如下:
|
序号 |
评估机构对应号码 |
评估机构名称 |
|
1 |
13
|
福建华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2 |
39
|
江苏金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
3 |
33
|
福建国典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4 |
43
|
厦门均达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
5 |
08 28 |
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
备注:选中的第一家评估机构作为牵头评估机构和今后上述项目集体土地房屋协商征收的分户评估机构,选中的第二家评估机构作为今后上述项目集体土地房屋协商征收的分户评估备选机构。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