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凤山小区一期项目B项目建设需要,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征收上述项目的集体土地,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也已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榕(仓)土征告〔2019〕28号,上述项目征地范围内的房屋征收及补偿工作由我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橘园洲片区开发建设工作小组工作部署,拟先行启动凤山小区一期项目B项目(飞凤山周边C地块)的征迁工作。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州市四城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于2026年8月11日下午4:00在仓山区建新镇透浦村88号(宏途渣土运输公司)公开抽号选定了上述项目的房屋补偿价格评估机构,现将选定的评估机构名称公布如下:
|
序号 |
评估机构对应号码 |
评估机构名称 |
|
1 |
9 |
福建建科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2 |
17 |
中联(福建)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
|
3 |
40 |
深圳市国策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
4 |
25 |
福建海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5 |
5 |
福建金诺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备注:选中的第一家评估机构作为上述项目房屋征收补偿价格评估机构之一和分户评估机构,选中的第二家评估机构作为上述项目房屋征收补偿评估机构之一和分户评估备选机构。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6年8月11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