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盖山开发建设工作小组工作部署,拟启动高旺路与高仕路交叉口东北侧出让地块周边配套道路工程项目选址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征收工作,征收实施单位为仓山区建设房屋征收有限公司。由于该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自行协商方式或超过50%户数的多数意见确定评估机构,沿用我局曾于2026年6月30日通过随机抽号方式选定的上述项目房屋征收补偿评估机构。现将选定的评估机构名称告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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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估机构对应号码 |
评估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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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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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华审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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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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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策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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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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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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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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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正德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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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9 28 |
福建大地土地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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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选中的第一家评估机构作为牵头评估机构和今后该项目集体土地房屋协商征收的分户评估机构,选中的第二家评估机构作为今后该项目集体土地房屋协商征收的分户评估备选机构。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6年9月2日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