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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财政局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前公示

来源:仓山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5-10-16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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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依法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榕财监督〔2025〕7号)文件精神,仓山区财政局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部分国家机关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为做好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检查组名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范围及检查内容等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组成员 

  组  长:林金艳 

  副组长:陈  龙 

  成  员:陈嘉鑫、王杰、郑仲汉、赵若鸣、杨健铭及外聘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数名。 

  二、检查时间 

  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31日结束。 

  三、被检查单位 

  (一)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仓前街道办事处 

  (二)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福州仓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检查重点和范围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方面,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 

  (二)公司及企业方面,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商誉、会计估计等方面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 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 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 

  (三)对被检查单位2025年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有关情况开展检查。 

  (四)对全区资产清查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资产清查中涉及的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和土地、房产、车辆、原值100 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等资产清查情况。 

  公示期自2025年10月17日-10月21日。如对上述公示事项有意见,请及时向仓山区财政局监督检查与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反映或向上级财政部门反映。 

    

  联系单位:仓山区财政局监督检查与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仓山区下渡街道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办公楼1509室 

  联 系 人:郑仲汉 

  联系电话:0591-83535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