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3102-0800-2026-0000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发改局
- 成文日期: 2026-01-22
- 标 题: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福州市仓山区政务服务领域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基础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仓发改〔2026〕8号
- 发布日期: 2026-01-28
- 有 效 性: 有效
仓山区交警大队、民政局、人社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应急局、金融办:
为持续规范我区政务服务领域中介服务事项管理工作,优化市场准入环境,我局在《福州市政务服务领域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基础清单(2025年版)》基础上,结合仓山实际,梳理形成了《福州市仓山区政务服务领域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基础清单(2025年版)》,清单共涉及8个区级实施部门,共计25项,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落实清单动态管理,切实规范中介服务,破解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市场垄断等问题。同时,积极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对清单依法依规进行精简优化。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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