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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3108-0800-2025-0006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5-11-19
  • 标    题: 仓山区民政局关于福州市仓山区佛教协会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发文字号: 仓民审〔2025〕62号
  • 发布日期: 2025-11-20
  • 有 效 性: 有效
仓山区民政局关于福州市仓山区佛教协会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仓民审〔2025〕62号
来源:民政局 时间:2025-11-20 09:08
福州市仓山区佛教协会

  你(单位)提交“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福州市仓山区佛教协会(业务主管单位:福州市仓山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10407742934X3;法定代表人:陈英;注册资金:叁万元整;住所地:福州市仓山区观海路文藻巷31号。变更后,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我局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同时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于每年5月31日前完成年度检查工作,若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要及时到我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章程经核准后方能生效。 

                     福州市仓山区民政局 

                                   202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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