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3112-3000-2026-00006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人社局
- 成文日期: 2026-09-09
- 标 题: 关于拨付2026年省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省级专项经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仓人社〔2026〕79号
- 发布日期: 2026-09-11
- 有 效 性: 有效
各镇(街):
为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省级专项经费的通知》(榕财社(指)﹝2025﹞13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下达仓山区2026年省级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省级专项经费63.7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省级专项经费专项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各社区应按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21﹞38号)文件规定,严格使用,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省级补助经费收入列入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48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第“2080107”项“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科目。
附件:2026年度仓山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省级专项经费分配表
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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