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3253-3000-2026-0000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市监局
- 成文日期: 2026-04-08
- 标 题: 关于福州市仓山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082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 发文字号: 仓市场监管函〔2026〕2号
- 发布日期: 2026-04-08
- 有 效 性: 有效
仓山区民政局:
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关于以人工智能赋能智慧养老的建议》(建议号0082)我局已收悉。作为协办单位,现就代表提出“制定《福建省智慧养老设备数据接口标准》《AI养老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的建议函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的规定,标准制修订工作明确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主导。我局将依职责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鼓励和引导辖区相关企事业单位参与标准制修订。
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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