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仓政办〔2017〕98号)要求,现将仓山区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是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区数字办,并在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公布。同时在福州市仓山区档案馆存档,以供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仓山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三高路156号金彩写字楼七层,电子邮箱csfzxc@163.com,传真83474747,电话83587273)
一、概述
仓山区司法局是仓山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现有人员52人,内设办公室、政治处、法制宣传教育科、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科,下辖2个直属事业单位(公证处和法律援助中心)和十三个基层司法所。承担法制宣传、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主要工作职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突出抓管控保和谐、抓矛排保稳定、抓普法提素质、抓法援惠民生,完善体制机制,注重创新创造,认真履职,务实运作,确保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稳定无事故,为社会和谐稳定多做贡献再立新功。我局主要负责承担法制宣传、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主要工作职能。
(二)工作亮点和成效。2017年,仓山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责任制度和审核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对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进一步加强区司法局专题网页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保障。
(三)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2017年,我局根据《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仓政办〔2017〕98号)要求,及时召开会议部署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指定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进行跟踪负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通过一年的努力,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及时,网站信息更新迅速、准确,比较圆满的完成上级交给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继续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我局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及2018年预算安排信息均及时在“仓山区人民政府网”中的“财政资金”专栏予以公开,并按照上级部署,扎实推进“三公”经费公开。
我局继续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认真落实《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福州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榕财采〔2010〕20号)精神,严格按照采购流程,报仓山区采购办或招投标中心进行采购,相关采购信息均在仓山区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示。
(四)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暂行规定》要求,我局印发了《福州市仓山区司法局关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通知》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做出规定,明确了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
(五)工作组织、人员和经费情况。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投入力度。
(六)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这是我局向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及时、高质量的信息服务的主要途径,我局通过不断加强完善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把网站建设运行和内容保障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使网站成为本部门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同时,我局提倡创新工作思路,打造工作亮点,实时更新“仓山司法”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平台这一新载体,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互动性和生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为61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17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的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61条,主要类别有:工作动态38条,公示公告5条,部门预决算2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条,其他主动公开14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局的公开信息主要在福州市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我局到2017年12月31日,未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我局到2017年12月31日,通过12345积极回应群众相关诉求。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情况的数量。2017年,我局通过网络平台受理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1件,主要申请的事项为仓山区近五年来法律援助的具体数量。历年累计申请事项2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7年,我局已答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1件,该案件属于“非政府信息”的案件,待答复案件0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2017年,我局全年未涉及“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因此全年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没有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申诉、举报情况或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2.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尚不完全熟悉,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
3.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把公众密切关注的政府信息编入信息公开目录。
2.加大普及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微信等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
3.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2017年,本局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附表: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7年底 |
历年累计 |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61 |
177 |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61 |
177 |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1 |
2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1 |
2 |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 |
2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1 |
2 |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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