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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仓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时间:2026-01-07 20:23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由我局编制的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将在“福州仓山”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具体联系方式:电话0591-63331930;传真0591-63331931;电子邮箱fzcscg@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相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城市管理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聚焦重点领域,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及公共服务信息等。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平台,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条,其中,组织机构1条,规章和规范2条,规划计划1条,应急管理1条,人事任免1条,其他1条,合计7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进一步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规范受理、办理、答复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5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3件已在年内依法按期办结答复;1件(于12月下旬收到)因其法定答复期限在2026年1月,故截至本报告统计时点尚在办理中,将按规定如期答复并纳入下一年度报告统计。已办结申请均依法依规按时答复,未发生超期答复、违规收费等情况。申请内容主要涉及行政处罚结果、行政审批依据等。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加强政府信息日常规范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前的内容审核与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安全。 健全政府信息从制作到归档的全流程管理制度,加强部门协同,推进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整合与利用。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这一主平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内容保障与日常维护工作。着力提升信息发布质量,确保内容准确、格式规范、更新及时。同时,积极利用其他内部宣传渠道,同步发布工作动态等信息,拓展公开覆盖面,方便公众多渠道、便捷获取所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将公开要求融入日常业务,明确职责分工与审查流程。通过积极选派人员参加上级业务培训,持续提升队伍专业素养。此外,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于年中、年末两次向全区各单位发函,书面征求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根据反馈持续改进工作。同时,保持社会监督渠道畅通,及时关注并回应公众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5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各科室报送的拟公开信息,在格式、要素构成等方面标准有时不统一,影响公开信息的整体规范性;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律性研究总结不足,目前工作侧重于完成日常任务,对申请热点、公众关注焦点等数据的收集与分析不够深入,用以主动优化工作的数据支撑有待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规范信息报送内容标准,要求各科室按规范模板报送,由办公室进行前置审核,提升公开信息的标准化水平;二是加强工作数据的整理与分析,定期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进行分类统计,初步梳理常见申请类型与关注领域,为更有针对性地开展主动公开工作提供参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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