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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仓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仓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6-01-06 09:10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仓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公布在“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并报送仓山区档案馆。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仓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美墩路102号美墩苑3号楼12层仓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邮编:350007,电话:0591-83536501,电子邮箱:csqjrsw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福州市仓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省、市、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加强信息公开管理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稳步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坚持以退役军人工作为中心,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2025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32条,其中,在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发布2条;通过“福州仓山”门户网站“财政资金”专栏及时公开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财政预算等信息6条;在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双拥工作专栏发布工作动态信息23条;在互动交流知识库发布知识问答100条,在通知公告栏发布信息1条。让群众便捷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动态,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2025年,共接到依申请公开0件,2024年结转0件。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三审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流程、范围、途径,为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确保网站及时更新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失效文件0件等。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依法公开”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工作规程,确保政务信息依法、及时、准确在政务网上发布,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信息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建立平台日常运维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专栏内容更新、后台监测及问题整改,定期核查信息发布准确性,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网站栏目数据同源,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持续抓好公开专栏内容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局长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定期对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查,一事一审查”和涉密信息专门审查的原则,构建起“全面统筹、职责明确、责任落实、监督到位”的公开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内容精准性有待提升,与退役军人实际需求的匹配度需进一步优化。二是部分历史稿件存在错字问题。

  (二)改进措施。一是优化公开内容供给,建立信息公开目录动态更新机制,重点更新退役安置、优抚褒扬、双拥共建等高频查询内容。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工作制度,加强稿件审核工作以及历史文盘查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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