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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仓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仓山区文体旅局 时间:2026-01-07 17: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由仓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仓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将在“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二级栏目中发布,同时在福州市仓山区档案馆公布,供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仓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一楼,电子邮箱csqwtj@163.com,电话0591-83588795,传真0591-8383799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及《通知》等文件精神,始终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方位推动文体旅领域执行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通过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工作透明度显著增强,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力保障,人民群众获取文体旅领域政务信息的渠道更畅通、方式更便捷。主要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局始终坚守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准则,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与发布机制。对本局印发的各类文件,逐一进行保密审查,凡不属于法定保密范围的事项,均及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同时按要求向区档案馆报送备案,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截至目前,本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率达10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文件595份,其中2025年度公开5份。下一步,本局将持续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确保公开工作依法合规、全面准确,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历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建立健全拟稿、核稿、签发、归档全链条管理机制,对公开内容进行从严审核把关。同时,进一步明确各类信息公开时限,切实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提质提速。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坚持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阵地,高标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内容保障与日常运维工作。聚焦信息发布质量提升,建立健全内容审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格式规范统一、更新及时高效。同时,积极拓展传播渠道,充分利用内部宣传平台同步推送工作动态等信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切实为公众提供多渠道、便捷化的政府信息获取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压紧压实相关部门工作责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等制度要求,加强信息采集、编辑、报送、发布全流程审核把关,强化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内容真实可靠、准确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拓展。部分领域的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回应还不够及时,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的理解还不够深入,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还有待提高,难以适应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

  (二)具体的改进措施

  一是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文化、旅游、体育等公共服务信息纳入公开重点,主动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的政策依据、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信息。二是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新媒体运营的人员充实到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其创新意识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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