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3121-1200-2025-4248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卫健局
  • 成文日期: 2025-11-21
  • 标    题: 仓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名单公示
  • 发文字号: 榕仓卫医罚〔2025〕035号
  • 发布日期: 2025-11-21
  • 有 效 性: 有效
仓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名单公示
榕仓卫医罚〔2025〕035号
来源:卫健局 时间:2025-11-21 17:45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作出处罚决定书日期

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的处罚

杨*

榕仓卫医罚〔2025〕035号

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及《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自由裁量标准》FZ01WS-CF-0346相应处罚裁量标准规定。

责令改正,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5-11-21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