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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3121-1200-2025-4249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卫健局
  • 成文日期: 2025-12-26
  • 标    题: 仓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名单公示
  • 发文字号: 榕仓卫医罚〔2025〕38号
  • 发布日期: 2025-12-30
  • 有 效 性: 有效
仓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名单公示
榕仓卫医罚〔2025〕38号
来源:卫健局 时间:2025-12-30 16:18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作出处罚决定书日期

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的处罚

仓山华颜慕熙医疗美容门诊部

榕仓卫医罚〔2025〕38号

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的行为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及《福建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二十一07相应处罚裁量标准规定

责令改正,处警告并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5-12-2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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