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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作出处罚决定书日期
未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的处罚
史*婷
榕仓卫医罚[2025]40号
未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第四项及《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自由裁量标准》FZ01WS-CF-0343相应处罚裁量标准规定
责令改正,处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6-2-1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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