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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仓山区房管局 时间:2024-01-04 16: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的要求,我局特编制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段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将在“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发布,并报送仓山区档案馆,方便群众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下藤路十锦小区房管大楼,邮编:350007,电话:0591-83442256,电子邮箱:csfwzfj@163.com,传真:0591-8344225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重点关切,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累计在仓山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类信息3条、征收与补偿类信息0条、人事任免类信息0条、其他类信息1条。历年累计公开信息274条。公众可登录“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信息公开”栏目,点击页面右上角的“信息公开目录”,点击“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中“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查找、浏览所想获悉的信息;或可在福州市仓山区档案馆查询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信息申请71件,上年度结转0件,总共70件已在2023年度办结,主要为当面提交形式申请,历年累计437件。其中告知补正数13件,同意公开答复6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22件,不予公开答复数4件,无法提供数19件,不予处理数6件,正在办理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我局对照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要求,结合房管行业实际,对工作要点逐条落实,认真做好政务公开板块的信息发布维护工作,确保专栏链接可用,按规定公开信息内容,注重信息公开质量。2023年,全年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1408条,历年累计不予公开文件数4192条。    

(四)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我局按照公开内容实际和要求,及时做好各栏目内容的发布和更新。一是充分利用“福州仓山”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本单位业务办理及活动开展情况。二是积极利用物业小区宣传栏、LED屏、电梯口布告栏等载体,广泛宣传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消防安全、点题整治、防汛和安全生产等各类要求、建议、举措,确保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多渠道获取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及时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并按要求在相关平台公示,2023年我局共承办人大意见建议12件,政协提案13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代表满意率100%。二是回应群众关切,办理群众诉求,2023年,共受理群众“12345”诉求6613件,已办结6613件,及时答复率100%,及时办结率100%。 

(六)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为落实各级政府关于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部署,2023年,我局按照考核相关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咨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9

2

0

0

0

0

7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1

1

0

0

0

0

2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

1

0

0

0

0

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0

0

0

0

0

0

10

(七)总计  

70

0

0

0

0

0

7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2

0

0

5

0

0

0

0

0

1

2

1

0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困难和不足: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的理解需要更专业化。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规范和细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备案制度,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数据。  

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网站建设,围绕单位重点工作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主动发布有关信息,切实做好民生关注的重点领域如物业、征收及房地产市场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 

三是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开行政审批事项信息,进一步压缩办事时限,在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做好办事机构、申请表格获取方式、联系电话、咨询投诉电话等信息的公开,强化对行政执法职权运行的制约与监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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