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3904-1200-2025-00006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建新镇
- 成文日期: 2025-07-18
- 标 题: 建新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建新镇夏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仓建安委〔2025〕2号
- 发布日期: 2025-07-18
- 有 效 性: 有效
各村居、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强化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特制定《建新镇夏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建新镇夏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仓山区建新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5年7月18日
建新镇夏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强化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消除一批火灾隐患,进一步增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我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
全镇辖区内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养老院、幼儿园、生产企业、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建设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出租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餐饮商铺等。
三、整治重点
1、电动车问题:电动车及蓄电池在室内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未设置专门的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或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设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未配备智能充电桩、烟感器、简易喷淋装置等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8月31日前完成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分隔设置。
2、电气线路问题: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或空气开关;电线未套阻燃管保护,存在破损、老化、私拉乱接现象;使用大功率或不合格电器产品,电气线路过负荷使用。
3、易燃易爆物品问题:在房屋内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如汽油、酒精、烟花爆竹等;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分隔房间;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采用易燃可燃材料。
4、出租屋问题。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占用逃生通道,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线老化,通道出口堆放杂物、堵塞或锁闭等问题。
5、餐饮场所问题:灶具不合格,燃气管道、软管安装不规范,软管老化、龟裂或过长,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使用黑气,油烟机未清洗、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等问题。
6、其他消防安全问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杂物,被堵塞、封闭;违规设置影响灭火救援和疏散逃生的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未进行防火分隔或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损坏、过期未及时更换。
四、职责分工
1、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领导统筹城中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各部门、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镇安办:牵头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指导各村(社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组织消防演练;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台账,及时掌握消防安全整治动态。
3、建新派出所、金山派出所: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对居民住宅、出租房等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依法打击消防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4、镇城建办:(1)对餐饮场所、出租屋内的燃气管道、阀门、燃气表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燃气供应企业严格落实定期安检制度,对居民用户每年至少进行1次安全检查,对商业用户每月至少进行1次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跟踪。(2)排查燃气使用场所是否通风良好,有无与卧室、地下室等场所共用情况;查看燃气使用场所是否堆放易燃可燃物品,是否存在与其他火源安全间距不足问题。(3)违规行为查处:严厉打击非法储存、充装、销售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黑气点”的排查和取缔力度。对发现的“黑气”,依法予以没收,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4)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举办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向居民商户广泛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和应急处置常识,如正确使用燃气器具、发现燃气泄漏后的应急措施等,提高居民燃气安全意识。督促燃气供应企业在送气时,向用户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发放安全用气宣传资料,指导用户正确使用燃气设施设备。
5.镇物管站:结合自建房屋安全整治工作,对村民自建房的建设合法性、结构安全性进行排查整治;指导督促自建房业主规范电气线路敷设和电动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
6、镇城管办: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拆除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对城中村内未经审批擅自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的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排查,依法组织拆除。对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责令停止经营,并督促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消除安全隐患。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对城中村内设置在建筑物外墙上、屋顶等部位影响消防救援和疏散逃生的户外广告牌、灯箱等进行清理整治,拆除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户外广告设施。严格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管理,确保新设置的户外广告不影响消防安全。
7、建新市场监管所:加强对电器产品、燃气器具等销售市场的监管,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对涉及消防安全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8、金山供电所:加强对公共供电设施和线路的维护管理,及时排查整改供电线路安全隐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违规用电行为进行查处。
9、各村(社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网格员对本辖区内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排查整治台账;督促村民、房东、承租人、商户整改火灾隐患,对拒不整改的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组织建立志愿消防队,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火灾扑救能力。
五、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8日—7月20日)。召开全镇夏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动员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印发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各村(社区)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排查摸底阶段(7月21日—7月31日)。各村(社区)组织网格员按照整治重点内容,对辖区内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涉及本部门监管领域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排查,与村(社区)排查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形成问题清单。
3、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8月31日)。根据排查出的问题清单,各部门、各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能当场整改的,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采取临时查封、停产停业等强制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在整治过程中,加强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4、巩固提升阶段(9月1日—9月3日)。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善工作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已整改的火灾隐患进行复查,防止问题反弹。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持续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巩固整治成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夏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协作配合。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工作取得成效。
3、严格督导检查。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将定期对各部门、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发挥宣传志愿者、网格员力量,进门入户广泛宣传夏季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鼓励居民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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