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3904-1200-2026-0000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建新镇
- 成文日期: 2026-01-23
- 标 题: 建新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做好无水住宅小区“经适型”消防应急 供水改造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仓建安办〔2026〕4号
- 发布日期: 2026-01-23
- 有 效 性: 有效
各村居、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当前,我镇多个无水小区存在公共消防设施年久失修、部分消防设施瘫痪、消防管道无水等问题,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问题,严重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切实消除隐患,现根据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住宅小区推广“经适型”消防应急供水改造做法的通知》(榕政办发〔2025〕13号)文件要求,请各村居、镇物管站指导和督促无水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尽快开展“经适型”消防应急供水改造。
请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如因小区的消防设施未完善,进而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小区业主委员会作为物业管理的决策机构,若未有效履行其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善与有效运行,物业服务企业及选聘其的业主委员会均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此件主动公开)
仓山区建新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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