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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3904-1200-2026-4249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建新镇
  • 成文日期: 2026-04-30
  • 标    题: 建新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溺水安全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仓建安办〔2026〕7号
  • 发布日期: 2026-04-30
  • 有 效 性: 有效
建新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溺水安全工作的通知
仓建安办〔2026〕7号
来源:建新镇 时间:2026-04-30 14:40

  各村居镇宣传组、镇应急办、镇农业服务中心

  当前气温回升,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易发期,为切实防范化解溺水安全风险,保障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落到实处。 

  一、明确职责分工,压实监管责任 

  (一)镇应急办:负责督促涉水生产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区域警示标志设置和防护设施安装工作,定期检查设施完好情况,及时督促整改隐患,严防因企业管控不到位引发溺水事故。 

  (二)镇宣传组: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将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纳入日常管理重点内容,切实落实监管责任;聚焦中小学生集中区域,督促学校常态化开展溺水防范宣传教育,强化群众安全意识;重点加强双休日、节假日期间的管控力度,紧盯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细化管控措施,严防失管漏管;对辖区内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塘等危险水域,全面落实警示标志全方位覆盖、隐患排查全方位开展、巡逻巡查全时段进行的“三全”要求,确保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四)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内河、堤防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内河河道、堤防周边危险区域的巡查排查,重点排查堤防破损、内河水位异常、岸边无防护等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在河内、堤防周边危险地段设置规范的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装备;定期对堤防进行维护修缮,保障堤防安全,严防因堤防破损、河道隐患引发溺水事故,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溺水防范宣传工作。 

  (四)村(居)委员会:切实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加强辖区内所有水域的日常巡查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处;对村管水域,全面落实警示标志设置和防护设施配备工作,明确专人值守,强化现场管控;对非村管水域,发现安全隐患后及时上报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跟踪对接,推动隐患整改;加强对辖区居民群众的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普及溺水防范知识,督促家长切实履行法定监护责任,做好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教育和看管工作,严防意外发生。 

  二、开展隐患排查,落实整改要求 

  各村(居)委员会要高度重视水域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务必在五一节前完成辖区内所有危险水域的“地毯式”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隐患准;在排查过程中,同步配齐“四个一”安全设施(一批警示牌、一批救生圈、一批安全绳、一批救生竹竿),确保每个危险水域都有完善的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装备,从源头上防范溺水事故发生。 

  三、强化工作落实,严肃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坚决杜绝形式主义。镇责任部门将定期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导致发生溺水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本提醒函要求,迅速部署、立即行动,切实筑牢中小学生溺水安全防线,确保辖区内中小学生生命安全。 

  特此通知 

  (此件主动公开)  

    

   仓山区建新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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