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3904-1200-2026-4249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建新镇
- 成文日期: 2026-05-20
- 标 题: 建新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印发《建新镇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仓建安办〔2026〕11号
- 发布日期: 2026-05-20
- 有 效 性: 有效
各村居、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建新镇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扎实开展烟花爆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特此通知
附件:建新镇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此件主动公开)
仓山区建新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18日
建新镇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转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仓安办〔2026〕11号)要求,深刻吸取2026年5月4日湖南长沙浏阳市华盛烟花制造燃放有限公司发生的事故教训,盯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抓好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整治重点
(一)非法经营、储存环节。全面排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闲置厂房、废弃院落、物流仓库、农村闲置房屋、出租民房、小区车库等场所,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黑窝点”“黑作坊”,严防非法流入或藏匿。针对现有危化品经销及零售企业,严查超许可范围经营、非法储存(含临时存放)、超量存放、违规销售等行为,督促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运输环节。严查无证运输、伪装运输、违规委托无资质车辆或人员运输,以及通过普通货物夹带危险化学品或烟花爆竹等行为。对危险化学品,重点查处未按照许可路线、时间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使用(燃放)环节。强化对使用危化品企业(如化工、实验室等)的监管,严查违规使用、超量储存、违规操作等行为。严查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禁放时段违规燃放行为,重点管控节假日、大型活动期间非法燃放及以危害公共安全方式燃放行为。
二、职责分工
(一)镇有关部门和单位
镇应急办、镇安办、建新市场监督管理所、建新派出所、金山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区主管部门任务分工,对照方案职责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村(居)委会
落实属地责任,组织网格化、拉网式排查,重点对闲置场所、可疑区域建立排查台账,及时上报问题线索;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行动,对非法行为实施联合打击;加强安全宣传,畅通举报渠道,动员群众监督非法违法活动。
三、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时间从即日起至2027年3月底,分五个阶段有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6年5月20日)。各有关成员单位结合实际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全面开展专项行动。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6年5月20日至7月31日)
各部门、各村(居)委会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一台账一清单”(即自查整改台账和超标违禁产品自查清单),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各村(居)委会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对辖区内重点企业、重要区域进行全方位摸排,对闲置场所、可疑区域建立排查台账,及时上报问题线索。
镇相关部门对问题线索开展检查核查,建立检查台账,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6年8月1日至10月31日)。严厉执法打击。各相关部门强化联合执法、精准执法,对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关闭取缔等措施,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打非治违”工作的紧迫性,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督促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强化协同联动。建立“部门联合执法+属地网格排查”工作机制,对重大隐患和非法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查非法行为也查监管责任。
(三)严格执法问责。对排查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对推诿扯皮、排查不力的单位严肃追责问责。
(四)深化宣传引导。通过媒体、村居宣传、典型案例警示等方式,普及安全生产和非法违法行为的危害,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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