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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仓山区建新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仓山区建新镇 时间:2026-01-08 17: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特向社会公布建新镇2025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构成。内容涵盖全镇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仓山区建新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具体联系方式:电话0591-83741125、传真0591-83742554、邮编:350002、邮箱csqjxzzf@163.com、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洪塘街馆后42号建新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一、总体情况 

  我镇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配套规章制度,始终恪守“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原则,以公正、公平、合法、便民为基本遵循,及时、精准、全面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力推动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高效化开展。 

  (一)主动公开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镇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和更新各类政府信息281条。其中,工作动态类的信息172条,主动公开文件数9条,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后续将持续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准备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回应公众诉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信息发布环节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同步开展保密审查工作,从严把好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舆情关,确保发布信息真实准确、安全合规。精准把握不予公开信息的划定范围,定期对已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开展全面评估,对失效、废止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清理规范。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坚持先审后发、授权发布、三级联动,切实保障公开内容精准无误、表述严谨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镇充分利用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同时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打造数字、场所一体化政务公开专区。利用微信公众号“遇见建新”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为群众提供简明、快捷的服务。督促各部门加强内部协调,畅通本单位政策咨询渠道,积极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

  (五)监督保障

  健全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统筹推进、各口办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所有需要通过网站发布的信息,精准落实信息发布工作要求,稳步提升信息发布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对于将政策解读精准按需推广到企业、群众方面仍有不足,虽有图文解读、视频讲解等多样化解读形式,但真正与企业、群众接触说明的场合不够多;二是对于政务公开工作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的培训力度还需强化,各口办工作人员对于依申请公开的答复类型、公开形式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强学习。

  (二)改进情况。一是持续研究政策解读形式和推广手段,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选材于居民关切的堵点和重点深入解读,线上线下双渠道并行,争取能有效帮助企业群众知晓政策、理解政策、配合执行好政策。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能力和业务水平,强化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和信息流转,及时总结交流经验,规范主动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工作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同时继续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5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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