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3910-0101-2025-00002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临江街道
- 成文日期: 2025-12-30
- 标 题: 关于临江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仓临工委〔2025〕32号
- 发布日期: 2026-01-19
- 有 效 性: 有效
街道各科室、各社区:
经研究,现将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郑伙銮(党工委书记):主持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
林松安(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主管财政、审计工作。
王敏婕(人大工委主任):主持街道人大工委工作。负责中洲岛及周边整治提升工作。
联系部门(单位):区人大。
林燕英(党工委副书记、党工委组织委员):负责街道组织、社会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工委,团委等工作。
联系部门(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区委编办、区委党校,区关工委,区委老干部局(区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团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等单位。
林柱(党工委政法委员):负责政法、社会稳定、信访,公安、司法、国家安全,打击走私,智慧仓山建设(12345平台),民政、社区、残疾人事业、防灾救灾、社团等工作。
联系部门: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交警大队、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区智慧仓山管理服务中心,区民政局(区社区办),区残联、区慈善总会、区红十字会等单位。
苏昌培(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负责民兵、人武,退役军人事务,旧住宅小区提升、房产管理、征收管理、生态环境,园林绿化,城市管理、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综合整治(国土执法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建设、市政公共事业、内河整治等工作。
联系部门(单位):区人武部、预备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双拥办),区城市管理局,区园林中心,区房管局,区各征收工程管理处及房屋征收有限公司,区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土地收储中心)、区城乡建设局(区内河办、区宜居办),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人防办)、区地铁办等单位。
杨洪博(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负责政协联络委,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台港澳侨及涉外事务、民族宗教,舆情信息、新闻发布、广播电影电视、文化、体育、文物、旅游,文明城市(城区)建设,教育,卫生健康、防疫和爱国卫生等工作。
联系部门(单位):区政协,区文体和旅游局(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区委文明办,区文联、区社科联,区老体协,区融媒体中心,各新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老龄委、区爱卫办)、区疾控中心、区计生协,区委统战部(区政府侨务办公室、民宗局)、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区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区各民主党派、区侨联等单位。
陈超(党工委委员、临江派出所所长):协同林柱同志负责综治、维稳、信访、国家安全等工作。
任雷鸣(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负责街道纪律检查、政务监察等工作。
联系部门(单位):区纪委监委。
杨薇(办事处副主任):负责招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地震、防汛抗旱、气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扶贫开发)、渔业、水利(河沙整治)、对口协作(支援)等工作。
联系部门(单位):区招商服务中心、区招商办,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消安办)、区道安办、区应急管理局(区安办、区森林防灭火办、区防汛办),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
余少炜(办事处副主任):负责发展改革、重点项目建设,工业,科协,物价、统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民营经济,粮食和物资储备,市场监督管理、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知识产权,金融、节能、科技、自贸区、内贸、现代服务业、省外经济协作、外经外贸、利用外资,数字经济等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审计工作。
联系部门(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协,区供电局、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区发展和改革局(区重点办),区统计局,区商务局、区贸促会,区金融办,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区税务局、各类金融机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食药监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知识产权局)等单位。
张杰(司法所所长):主管司法所工作。
联系部门:区司法局。
孙德婧(综合技术保障中心主任):抽调。
郭晨慧(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党政办、效能建设、行政服务、政务督查,机关事务管理、档案、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地方志,深化改革,工会、妇联、便民服务中心等工作。
联系部门(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效能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委政策研究室、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区委保密局、区档案局(区档案馆),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区总工会,区妇联,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单位。
除上述分工外,各班子成员还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委托、交办的有关工作。以上分工未述及的工作事项及今后新增的工作事项,均以其主管部门、牵头部门、临时机构办公室所在部门、合署办公部门、主管机构设置管理的部门,分别归由相关对应领导负责。
为了保证街道工作的正常运转,街道领导实行“AB角工作制”。互为AB角的街道领导,一方外出开会、学习或考察时,相应的另一方应主动接替其分管及联系的工作,并互相做好工作衔接。具体对应如下:
王敏婕同志与苏昌培同志互为AB角;
林燕英同志与任雷鸣同志互为AB角;
林柱同志与张杰同志互为AB角;
杨洪博同志与郭晨慧同志互为AB角;
杨薇同志与余少炜同志互为AB角;
孙德婧同志与郭晨慧同志互为AB角。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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