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仓征预公告〔2025〕21号
为实施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仓山区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选址面积:8.3835公顷;
2.征地范围:东至南台大道;
西至高盖山;
南至义序机场;
北至安达物流园。
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或工作)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盖山镇中山村、新安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环卫设施用地,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卫生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1.拟于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27日由仓山区盖山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2.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3.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4.本次征收土地预公告时间不少十个工作日。
5.原仓山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征收土地预公告(仓征预公告〔2024〕16号)作废。
特此公告。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