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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仓山区 发布时间: 2024-01-02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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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仓山区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部署的目标任务,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举措落实,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召开《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法治讲座。传达学习十一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并研究我区初步贯彻落实意见、研究审议《中共福州市仓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传达学习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研究审议《中共福州市仓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总结报告》等5个总结报告、研究审议关于《中共福州市仓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实施方案》《中共福州市仓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央“一规划两纲要”和我省、我市“一规划两方案”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总结报告》。组织开展2022年度我区述法工作。收到2022年度书面述法报告64份,其中部门述法41份,镇街述法23份,述法率达到了100%,组织召开2022年度述法专题会议,共计54家单位部门参会,5家单位进行现场述法。制定印发《仓山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并督察全区相关责任单位在仓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开,提请区委依法治区办制定印发《福州市仓山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实施办法》,组织召开仓山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2022年度履职报告评议会,共计77位单位部门、媒体代表等参会,5家被评议单位现场作“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汇报,持续推进法治仓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协同性。目前,已经联合城管、市监、交警、消防、卫健、税务等多家执法部门推出《执法者来普法》系列普法视频节目,以“法治仓山”微信公众号为主平台,借助“醉美仓山”“平安仓山”进行全方位推送,每期线上点击率超过1万人次,取得良好的传播效果。

  (二)进一步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规范履行政府职责

  1.深入推行“放管服”改革举措。根据《福州市仓山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权责清单调整规范工作的通知》,全面推动权责清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同步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管理系统”相应权责事项内容,确保权责清单与省网上办事大厅“权责清单管理系统”权责事项内容一致。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在全区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共适用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共计176项、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共计43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共计32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共计12项,有效推进包容审慎精准监管。

  2.动态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凡是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常态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3年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23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23项,办件量1081件。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城通办”窗口,实现62项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15项政务服务事项可“省内通办”,22项政务服务事项可“都市圈”通办,近1000项政务服务事项“全市通办”,真正实现跨地域就近办事。

  (三)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动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1.严格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先后印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及《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开展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梳理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历年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件,结合各起草单位及法律顾问的清理意见,共废止9件,继续保留16件。印发《中共福州市仓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于4月中旬实现全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配合区政府办建立常务会涉法议题合法性审查机制,凡涉法常务会议题,须经司法局主要领导审核签字。

  2.进一步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建成56个村(社区)法律顾问规范化示范点,近百名符合条件的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参与信访维稳、征地拆迁、敏感性案件处置等,为基层政府法治建设提供全面法治保障。今年以来,区政府法律顾问先后参与完成重大项目协议合法性审查103件,参加重大问题涉法专题会议75场、常务会议23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区政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联合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处试点建设“涉企文件诉求直通车”,畅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的“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共开展座谈会3场,共建活动1场,听取了30余家民营企业代表对涉企文件的诉求,收集反馈90余条意见和建议。

  (四)进一步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提升调解工作成效

  积极探索新的调解模式和方法,不断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全区人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调解服务。今年以来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4289件,调解成功4287件,调解成功率达99.5%,调解协议涉案金额达2391.11万元。

  2.畅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衔接

  今年以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90件(包括上期结转16件),结案268件,办理复议案件总量居全市县区第一,较去年同期增长124.81%。全区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359件,其中一审审结194件。一审审结案件中败诉34件,败诉率17.53%;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159件,出庭率100%;调解结案36件,调解率18.56%。建立行政诉讼典型案例通报制度,目前共通报行政诉讼案件3期6例。在局机关设立独立的行政复议受理大厅,开放行政复议咨询、行政复议申请2个窗口。开放接待以来,共服务行政复议申请人450余人次,有效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区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创新公安交警行政处罚类案件前置调解模式,共受理交警处罚类案件20件,其中调解成功8件,调解成功率达40%。复议受理前开展调解24件,调解成功率100%。

  (五)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改革创新

  1.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落实省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和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要求,于2023年1月1日起五镇陆续承接第一批和第二批仓山区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清单174项,有序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今年以来五镇人民政府共办理乡镇赋权案件2212件。

  2.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发力,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编号和信息采集,全区79人新申领、换发福建省行政执法证件,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3.加强执法规范与监管机制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监督规范具体行政行为裁量基准,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各行政执法单位按照要求和工作所需配置执法记录设备606台(套),实现行政执法全程记录、留痕和可回溯管理。2023年8月起开展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平台前期准备事项,成立仓山区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推动全区39家已公示的行政执法主体成立工作专班。全区39家行政执法主体均已完成政务外网接入、完成电子印章、数字证书申请,完成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闽政通办公APP激活程序的工作人员536人,完成配置连接政务外网(专线)台式计算机171台、移动执法终端120台,所有单位均完成了执法要素认领和非税事项初始配置工作,已交付的乡镇和各条线均已开始使用一体化大融合平台录入案件信息。

  (六)进一步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开展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采取抽选的方式,组织案卷评查工作小组严格对照《福建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福建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评查标准开展案卷评查。针对案卷评查存在问题,根据《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向有关执法单位提出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5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全面建成法治政府目标还存在差距:一是基层法治队伍建设较为薄弱,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执法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协同监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进一步加强全面统筹推进。不断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不断提高干部群众法治素养。进一步引领和推进全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持续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阵地,加快推进民法典主题园,不断夯实法治仓山建设基础。

  二是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走深走实,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挂牌成立福州市行政争议调处中心仓山分中心,进一步降低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提高行政诉讼案件调解率,持续提升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力争保持在100%。不断规范政府权力运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法律服务效能,加快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助力法治仓山建设提速增效。

  三是进一步加强科学民主决策。创新法律顾问服务模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区政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持续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清理工作,积极参与对上级部门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与各级行政机关、人民法院等加强交流,协同建设集公力救济、私力救济和社会救济为一体的多元纠纷解决体系,共同促进行政争议解决。持续加强府院良性互动,提高行政机关执法能力。

  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全面拓展深化“148”品牌创建活动成果,四条主线同步“一线推”公共法律服务,努力打造仓山区金融法律服务中心作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新载体。

  五是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强化执法资格管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与持证上岗制度,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人才能力提升行动,培养执法骨干人才和行政执法监督人才。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配合上级部门承接推动“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平台”建设,督促已交付的条线单位和镇街,按照省专班“真试真用真案件”的工作要求,及时在省一体化平台上录入相关执法案件,推进全区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闽执法平台)运用落到实处,切实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共享,着力提升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