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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第二季度仓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来源:仓山区农林水局 发布时间: 2023-07-17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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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党委、政府:

  根据《关于印发仓山区推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行动方案的通知》(仓振兴组〔2022〕6号)及《关于印发2023年度仓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仓振兴组〔2023〕4号)文件要求,我区开展了2023年第二季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考核工作,采取了实地督查和材料审核的方式,最终形成考核结果,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盖山镇排名第一,分数为88.3分;螺洲镇排名第二,分数84.335分;仓山镇排名第三,分数为84.145分;城门镇排名第四,分数为83.75分;建新镇排名第五,分数为80.375分。各镇考核得分具体情况见附表《仓山区2023年第二季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考评情况表》。

  总体来看,各镇均能重视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干部群众参与积极。通过实地考核督导,目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工作还存在创新开展积分制措施不多、宣传推广不够有力等问题。下一步,各镇要持续开展“护河爱水、清洁家园”“六清一改”专项行动,全面推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现阶段取得的成果。要创新积分兑换模式,通过数字化信息化手段管理积分,积极探索积分贷、商家让利、积分补贴、村民收益等积分应用模式。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宣传标语、先进典型、新闻报道及乡村干部进村入户等方式广泛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激发广大群众积极性。

  附件:仓山区2023年第二季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考评情况表

  中共仓山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

  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13日

  (联系人:程敏,联系电话:18******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