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和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区市场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不断推进落实省、市、区纪委监委关于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点题整治工作。为进一步督促各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现将依法查处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示。
福州市仓山区某学校未按规定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出保质期食品案
2025年9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到福州市仓山区某学校食堂现场进行检查。现场在食品原料仓库内发现“桂皮”已超保质期,但未发现有使用的情况。该校食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校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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