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和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区市场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不断推进落实省、市、区纪委监委关于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点题整治工作。为进一步督促各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现将依法查处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示。
福州市仓山区某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严格案
2025年11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到福州市仓山区某学校食堂现场进行检查,现场发现以下问题:1.未落实“日、周、月”工作,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严格;2.部分档口墙面发霉;3.大餐加工间顶部脱落;4.洗碗间顶部脱皮;5.超市部分食品没有离地存放等问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处罚,要求当事人改正上述行为,并提交整改报告。
该校食堂的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校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处罚。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