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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福建省托育机构管理规范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托育机构登记后,应向机构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截至2026年8月19日,仓山区现有备案托育机构11家、备案幼儿园托班66所。现将托育机构与幼儿园托班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备案编号等信息向社会公示。
福州市仓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