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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仓山区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来源:仓山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6-07-07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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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7号),我区福建春伦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发来茶业有限公司、福州市帮利茶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2026年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总投资共计316.96万元,申请财政补助150万元,现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经项目承建单位自验合格并提出申请,仓山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属地乡镇并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经查看内业资料、现场核实,形成一致意见,同意验收合格。现将2026年仓山区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13日),如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间致电仓山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591-83135027,反映情况。

  中共仓山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

  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