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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购买询价公告

来源:仓山区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6-08-14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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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推进执法中队建设,我局拟购买一批城管制式服装,单价不超过指导价,总预算不超过13.45万元。

制式服装标准按照《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建督〔2017〕3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的公告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要求执行(详见附件)。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项目实施能力,营业执照合法有效且涵盖与采购相关的经营范围,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持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支持性证明材料,业务范围能够覆盖福州市仓山区;

3.供应商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各投标供应商单位的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二)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

三、相关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制作的产品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行业标准的公告有关要求。

2.供应商须按照项目报价表要求提交报价文件,报价时须写明产品单价(含税)。

3.供应商须提供相关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的实物样品。样衣包括:春秋常服、常服配套衬衣、短袖夏装制式(茄克款)、冬茄克式执勤服、单裤、单皮鞋、腰带,未提供样衣的视为无效。

4.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无效:

(1)报价低于全部通过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50%的;

(2)报价低于通过审查的次低报价50%的;

(3)报价低于最高限价45%的;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公告时间:2026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20日。

(二)报价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于公告时间内进行报价,各单价不得超过指导价,超过即无效。报价材料装订成册,必须真实有效,加盖单位骑缝公章并密封邮寄至我局。接收截止时间至2026年8月20日18:00。

报价材料包括:本公告第二项要求的供应商资质相关文件、报价单(对照指定参数)及公司相关业绩材料。

五、项目对接人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91-63331956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大坪路125号。

(联系时间:8:30-12:00,15:00-18:00)

附件:1.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报价单

   2.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预算指导价格明细

   3.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产品标准

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