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编制的背景
根据福州市关于民宿发展的最新要求,为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优化营商环境,我区对《仓山民宿管理指导意见》(仓政规〔2024〕3号)中关于民宿备案管理的具体操作环节进行了调整。
二、目标任务
加强我区民宿业的规范管理,优化办事流程,提升“仓山民宿”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民宿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内容
本次《补充通知》的核心是对原指导意见(仓政规〔2024〕3号)第四条第2点“民宿经营者向所在镇街提供相关备案材料,仓山民宿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进行联合现场核验,对符合条件的民宿予以登记”中的两处关键表述进行了修改和删除:
1.将“现场核验”修改为“现场查看”,在程序上的简化与优化,有助于缩短备案周期,降低民宿经营者前期的时间成本,是优化服务的具体举措。
2.删除“对符合条件的民宿予以登记”表述,使程序性质表述更准确,更符合当前“放管服”改革中简化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精神。
四、政策生效时间
本补充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仓山民宿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仓政规〔2024〕3号)的有效期一致。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591-83468181
主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