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3100-1200-2025-0000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政府
- 成文日期: 2025-11-25
- 标 题: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
- 发文字号: 仓政综〔2025〕276号
- 发布日期: 2025-11-25
- 有 效 性: 有效
为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水利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现发布仓山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公告:
一、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二、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全区范围内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共涉及城门镇、盖山镇、建新镇等共计3个乡镇,划定图斑共计11个,总面积0.9219平方公里(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仓山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图斑信息表
2.仓山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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